自营和代理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日用品、厨具、家具、家用电器、五金、工艺品(除象牙及其制品)、化妆品、玩具、机械设备、纺织品、服装、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食品的批发、零售及网上经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